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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印发新版《山东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省卫计委印发新版《山东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日前,经过重新修订,新版《山东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鲁卫应急发[2014]1号)由省卫计委正式印发。该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地震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地震灾害后期的医疗卫生工作、物资保障、附则等八部分组成,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的职责分工,规范了信息发布、监测及报告机制,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快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
与旧版《山东省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鲁卫应急发[2008]12号)相比,新版预案按照地震灾害发生发展的应急响应过程编写,内容更加翔实,条理更加清楚,针对性更强,主要有以下新特点:一是工作原则中突出“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抢救生命和保护健康为首要任务和第一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伤亡率和致残率。二是救援过程中要求“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卫生应急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和协作机制;三是地震灾害分级融入了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汶川、玉树、芦山、鲁甸等地震灾害的一些新特点,从震级和受损值两个维度划定分级,设计更为合理。四是针对地震造成的大量危重伤员的及时成功救治,首次提出了 “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应对原则。五是把“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干预”纳入应急响应措施,同时首次强调“参加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救和个人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医务部 王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