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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香港宝典免费资料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

信息来源:保卫部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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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就诊、住院患者和医院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香港宝典免费资料网)印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将具体细则公布,今天为您介绍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香港宝典免费资料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第七条 院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党委书记、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医院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5)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财力、物力保证,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分管安全生产的院领导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落实党委、行政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党委书记、院长统筹推进本院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负责审定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部署并组织监督、检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3.分管院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分管部门(科室)贯彻执行上级及本级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部门(科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部门(科室)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4)统筹推进分管部门(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部门(科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第八条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参与医院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

  3.组织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4.组织或者参与医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医院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督促落实医院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7. 组织或者参与医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8.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医院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 部门(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与所属(或管理)的外包及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对其进行至少1次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及时按要求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 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 参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并定期向医院报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第十条 医院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向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建议,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科室)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4.参加医院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医院安委会办公室搞好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党总支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安全“双基”建设目标管理的要求对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负责。

  2.总结和推广安全思想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发展,为安全生产营造氛围。

  3.经常检查督促所属的各基层党支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医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4.积极开展安全思想教育的检查督导工作,并认真组织考核。

  5.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活动,并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落实。

  6.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第十二条 团委安全生产职责

  1.配合党政部门抓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动员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励青年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方法,增强安全意识。

  3.建立青年志愿者安全监督网络,组织青年志愿者安全监督员讨论、分析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4.总结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促进青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的提高。

  5.探索建立“青年志愿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

  第十三条 医院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3.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正确操作和维护仪器设备、设施。

  4.结合岗位实际,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事故预案程序处理,做好记录、保护现场。

  5.加强自我保护,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有义务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负有带教任务的职工,负责对所带学生的实验和实习、实训工作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各部门、各科室应当确定1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技术,对本部门(科室)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及时反映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3.经常开展对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发现有危及医院职工或群众生命安全或其他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4.督促本部门(科室)从业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确保本部门(科室)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对于特种设备、危险设施落实安全负责人,有效期届满前向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或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特种设备的按时年检。

  6.对本部门(科室)个人的违章违规现象且不予整改的行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或直接向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