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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与移植
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55号),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特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按照移植数据报送软件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省人体器官移植数据中心报送移植数据;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账户安全管理,防止本单位的账户信息和直报内容外泄;
3.专人负责我院移植数据的填报及其他相关工作,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备。该设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以确保数据安全;
4.移植数据网络直报时限为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后72小时内(随访病人应当在随访后72小时内)。
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